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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加价、拒不交车,宝马与经销商沆瀣一气,消费者成利益牺牲品?
行业动态 2024-07-23 21:00:00 9593浏览 编辑:51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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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51君报道过宝马退出价格战的事情,但没想到还有更炸裂的后续。

 

715日,宝马宣布退出价格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降量保价,包括回收此前比较大的优惠。宝马大部分车型几乎即时涨价,幅度达数万元,51君探店后证实曾经火到上热搜的宝马i3的车价已从18万元上调至20万元,宝马X1也比月初贵了3万元。

 

上周的文章中51君也提到有宝马经销商得知允许上调价格后拒绝向已下定的用户交车,但当时以为只是极少数经销商所为,所以只是简单带过。不过近几天越来越多宝马准车主走出来痛诉有同样的遭遇,事情愈演愈烈,宝马亦因此事再度冲上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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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受影响的主要是3系、i3iX3车主,他们在6月乃至5月就跟当地宝马4S店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到7月提车时却被告知要加价数万元甚至要更改贷款方案,否则用各种理由拖延、拒绝交付车辆。

 

这些车主来自重庆、郑州、深圳、苏州、东莞等全国各大城市,显然不再是个例而是普遍现象。

 

一位郑州的消费者6月底在某宝马4S店订了一台宝马i3,早已根据流程签订购车合同和支付定金,甚至贷款方案都已通过,当时销售表示5天左右就能提车。但快到约定交付日期的时候车主却被告知要在合同基础上加价2万元,而且要换成三年免息的金融方案,否则不能提车。

 

另一位深圳的消费者表示在6月中旬订了一辆宝马325i并已支付3万元定金,目前车辆已在运输途中,但销售表示要加价2.4万元才能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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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部分4S店不会明着说要加价,而是用各种理由不交付车辆,包括工厂减产无车开不了发票总部审批不通过等等,还会慷慨地表示哪怕是消费者主动放弃订单,店方也愿意把定金退还。

 

当然,这样做的目的是迫使准车主放弃订单,再按涨价后的价格重新出售,按照目前的涨价幅度,每辆车可以多获得2-3万元利润。3系、i3iX3是亏损最严重的车型,有了官方退出价格战的声明撑腰,经销商显然不愿意再做赔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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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事情发酵,宝马拒不交车冲上热搜,宝马中国不得不作出回应:

 

我们已经注意到相关内容,并在内部进行了初步调查,舆情涉及的案例都是个案,而且每一个案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宝马在积极跟相关经销商沟通,敦促宝马授权经销商遵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服务体验。

 

回应中还在强调不交车只是个例,而且暗示这完全是经销商个体行为,与我宝马无关,等于又把球踢给经销商。

 

前面郑州消费者的案例发生在宝马官宣退出价格战之前,意味着宝马早已将降量保价的计划知会各大经销商,应该预见会有经销商趁机反水,更有责任敦促他们在涨价之前需先履行之前的合同,而不是在这里踢皮球,难道这不是一种默许,不是沆瀣一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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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宝马经销商不交车的行为是否违法,消费者是否有法可依呢?有律师表示消费者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定金后该买卖合同即成立生效,4S店未在约定期限交付车辆或临时加价等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尤其是我国民法典第587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显然上述4S店的行为已经符合条文中不履行债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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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使有法理支持,实际情况是打官司耗时耗神耗钱,大多数消费者都本着能把定金拿回来就算的心态,只要没有实际上的金钱损失便不愿和4S店过多纠缠,最多在心里唾骂几句。

 

某些4S店就是抓住消费者怕麻烦的心理随意违约,事前事后完全不是一副嘴脸,主打一个认钱不认人,消费者讨说法便退定金了事,反正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什么损失,只要车源在手,总可以收另一个人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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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费者来说,法律一般作为最后的维权渠道。在此之前消费者可先尝试跟4S店协商,这样基本能将定金取回,但仅凭协商就能原价提车或得到两倍定金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遇到不配合或希望得到更多赔偿的话可向品牌400热线或当地工商管理局进行投诉,大多品牌对经销商的投诉量有指标考核,工商局也必须按要求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两方会向4S店施加压力,促使其让步并继续与消费者协商。

 

例如一位重庆的消费者订了宝马i3之后遇到临时加价,要求原价提车或双倍定金赔偿但被店方以恶劣的态度拒绝,随后该消费者向宝马官方和工商局进行投诉,店方愿意退定金并赠送价值1.2万元的车衣(其他品牌可用),至此该消费者亦愿意妥协。

 

如果一定要追究到底就要拿起法律武器,而此前是有案例可循的。2021年海口一位消费者订购了一辆近百万的雷克萨斯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车辆到店后却要加价5万元才能提车,于是该消费者将4S店告上法院,后者被判双倍返还定金。

 

但还是那句话,打官司比较费时费力,大多数遇到违约行为的消费者亦不愿意走到这一步,拿回定金便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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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宝马准车主痛批4S店临时加价的行为,一些宝马老车主也趁这个机会揭露以前买车时碰到的各种套路和霸王条款。作为上一代宝马3系的车主,51君可以分享一下当时买车的经过:

 

指导价34.98万的320Li领先型M运动套装表面上可以优惠27%即裸车价29万多,但前提是必须在店购买1.4万元保险(正常报7-8千元)并办理贷款,加上2千元的所谓上牌费,一下子就至少吃回去1万多元的优惠。

 

强制店保和绑定贷款的传统一直持续到现在,也是被老车主吐槽最多的点,在卖车本身不赚钱的情况下经销商只能在别的方面挖掘利润。其实不只宝马,这些是传统经销商模式下长期存在的潜规则。

 

特斯拉不仅是搅动汽车行业的鲶鱼,也整顿了4S店的歪风邪气。直营模式有别于传统经销商模式,汽车价格绝对透明,且基本没有任何捆绑消费,包括保险、贷款和上牌费等,目前不少新势力亦有效仿特斯拉,用价格透明化吸引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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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被4S店坑了的消费者都表示对宝马品牌非常失望,不少更是已决定放弃这些传统豪华品牌,转而考虑特斯拉等价格更透明、体验更好的新势力品牌。

 

宝马选择降量保价,一方面是为了避免经销商持续亏损,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品牌形象,不能让宝马贴上低价的标签。然而经销商临时加价、拒绝交车的行为又在损害宝马的好感度,本身宝马的品牌力已在不断被稀释,此次过后想要修复品牌形象恐怕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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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北京市炜衡(福州)律师事务所  赖成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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