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公众号发布关于中欧价格承诺谈判声明。
声明称,中国机电商会注意到相关报道称,欧委会在与中方磋商的同时,又单独与部分企业进行价格承诺谈判。中国机电商会认为,首先,目前单独谈判的企业均在已授权中国机电商会的12家电动汽车企业集团之内,且所有授权企业一致同意作为一个整体参与中国机电商会的价格承诺申请。其次,中国机电商会向欧委会提交的价格承诺方案已涵盖所有授权企业的方案,并无必要再单独申请。考虑到欧委会在本案初裁和终裁披露中,将企业集团及关联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税率裁定,无论是征税措施还是价格承诺,对于企业集团中的所有生产商都不应差别对待。如果欧委会执意单独与个别企业开展价格承诺谈判,很有可能存在以双重标准甚至多重标准区别对待企业的问题。